<abbr id="0bvq1"><samp id="0bvq1"></samp></abbr>
    <em id="0bvq1"><span id="0bvq1"><thead id="0bvq1"></thead></span></em>
    <li id="0bvq1"><option id="0bvq1"></option></li><pre id="0bvq1"><cite id="0bvq1"></cite></pre>
  • 天天色成人综合网,国产成人a亚洲精,口爆网站,国产com,人妻中文系列 ,人妻欧美亚洲,无码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免费,AV无码人妻
    您好,歡迎來到深圳市中檢通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亞洲認證 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資訊中心 ->亞洲認證

    鋰電池航空運輸新規即將執行,我們需要怎么做

        鋰電池航空運輸新規即將執行,我們需要怎么做?IATA DGR 64版(2023年)及ICAO TI 2023~2024版本對各類危險品空運規則再次做出了調整,新規則將于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鋰電池.jpg

    堆碼測試要求:

    1、試驗樣品數量:每種設計類型和每個制造廠家3個試驗樣品;

    2、試驗方法:在試驗樣品的頂部表面施加一力量,次力相當于運輸時可能堆疊在它上面的同樣數量的包裝間的總重量。包括試驗樣品在內的最小堆碼高度應是3m,試驗時間為24小時;

    3、通過試驗的標準:試驗樣品不得泄露。對于符合或組合包裝而言,不得有所裝的物質從內貯器和內包裝中露出。試驗樣品不得顯出可能對運輸安全有不利影響的損壞,或者可能降低其強度或者造成堆碼不穩定的變形。在進行評估之前,塑料包裝應冷卻至環境溫度。

      注:鋰電池在航空運輸中被劃分為第9類危險品,由于其自身材料的特點,在運輸過程中如果操作不當會潛在存在起火、爆炸的風險。按照規定,鋰電池運輸前,需要根據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章節要求進行測試,通過測試的鋰電池結合其它法規要求才能運輸。有安全缺陷的、因安全原因被制造商召回的鋰電池或以回收或處置為目的的廢棄鋰電池禁止航空運輸。

      之前按照PI965 II/PI968II要求準備出貨的客戶,應該按照最新法規的要求,及時調整包裝方式、標簽標記,這樣才能確保大貨合規的航空運輸。

    2023年第64版修訂涉及鋰電池航空運輸的主要變化內容有:

    1、修訂3.9.2.6.1,取消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測試概要的需求;

    2、對UN 3171 Battery-powered vehicle增加特殊條款A154的要求;

    3、A154:禁止運輸制造商認為安全性有缺陷的鋰電池,或出現破損、會造成潛在受熱、火災或短路的電池(例如,由于安全原因或者在運輸之前不能被診斷為損壞或有缺陷而被制造商召回的電池芯或電池)。

    4、修訂PI 952:當安裝在車輛中鋰電池有損壞或缺陷時,該車輛禁止被運輸。當原產地國和經營者所在國有關當局批準的情況下,對于試產或低產量的電池和電池芯可以由貨機運輸。

    5、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

    6、修訂PI 966/PI 967/PI969/PI970:修改II條款以規定當包裝被放置在Overpack中時,包裝必須被固定在Overpack中,并且每個包裝的預期功能不得因Overpack而受損,這與5.0.1.5的規定一般要求一致;

    7、修改鋰電池操作標簽,取消標簽上顯示電話號碼的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為過渡期,在此之前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的鋰電池操作標記。


    Copyright ? 深圳市中檢通科技有限公司 粵ICP備13023859號-1技術支持:神州通達網絡